关于规范垃圾分类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福娃幼儿园发布时间:2021-02-23浏览次数:583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规范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我办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1. 加强小区垃圾分类场点防疫措施。各板块应督促住宅区管理责任人配置消毒消杀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至少保持一日两次对分类亭(房)进行消毒、通风。在分类投放开始前及分类容器清洗后,均需使用含氯消毒液对各类设施内、外表面进行消毒,同时,需每日坚持在投放时间内对分类容器内部进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各板块应对上述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检查、考核。

2.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防疫保护措施。加强对督导员、收运人员和消毒操作人员等的防护培训、监督教育,明确上岗必须测量体温并保存相关记录,工作期间着工作服,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消毒、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3. 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板块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果壳箱等分类容器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对相关分类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保留消杀记录。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翻拣容器内的生活垃圾。

4. 各板块及相关部门应贯彻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昆防指〔20212号)精神,督促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外出纪律,确保各项防控政策落实到位。在办公场所设置专用收集容器,正确投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并按规定进行消杀、收运。

 

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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